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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辦法總表

112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一、申請資格:

 (一)助理教授級以上人員。

 (二)以下三類計畫,每位主持人於各類別至多可申請各一件計畫

    1. 榮台聯大計畫

合作計畫單位

申請時程

計畫期程

榮總台灣聯合大學

111/6/15 - 111/7/15

112/1/1 - 112/12/31

 

    2. 本年度「既有合作計畫」

     (1) 含長庚醫院、新竹台大分院、國衛院、馬偕醫院、及桃園醫院計畫等五件合作案,可擇一申請

     (2) 如執行年度已有通過預核之多年期計畫,則該年度無法再申請其他「既有合作計畫」。

合作計畫單位

申請時程

計畫期程

長庚醫院

111/7/1 - 111/7/31

自112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新竹臺大分院

111/8/1 - 111/8/31

自112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國衛院

111/8/1 - 111/8/31

自112年1月1日起,至多二年

馬偕醫院

111/9/1 - 111/9/30

自112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桃園醫院

111/8/15 - 111/9/15

自112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3.  本年度「新增合作計畫(*)」

     112年度新增中醫大新竹附設醫院、及高雄醫學大學共兩件合作案,可擇一申請。

合作計畫單位

申請時程

計畫期程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

111/7/15 - 111/8/15

112/1/1 - 112/12/31

*高雄醫學大學

111/8/1 - 111/8/31

112/1/1 - 112/12/31

 

二、申請類型與申請方式,請參考各醫院合作計畫頁面。

三、申請時請留意醫院申請程序及格式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並依公告規定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吳語丰 (#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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