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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清華大學與長庚醫院合作研究計畫自1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截止收件

清華大學與長庚醫院合作研究計畫

一、計畫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可申請一年期至三年期

二、計畫類型:

  1. 個別型計畫:依研究專長提出申請。

  2. 整合型計畫:計畫應包含總計畫及三件子計畫。

三、研究主題:跨領域之分子醫學、生物醫學、生物電子、醫學工程、生物資訊、臨床醫學、醫院管理、醫學倫理、轉譯醫學研究等。

  (計畫內容以基礎與臨床結合,具學術卓越、技術與應用創新為重點。)

四、清大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1. 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人員。

  2. 每位主持人至多申請一件「既有合作計畫」與一件「本年度新增合作計畫」,說明詳見112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五、申請經費:每件個別型計畫及子計畫每年以40萬元(含)為上限,不得編列固定設備。

六、申請時間:1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請方式:

  1. 本校主持人請繳交完整計畫書(請使用附件提供格式)之PDF檔yfwu@mx.nthu.edu.tw

  2. 請於截止期限前送達,並確認收到承辦人回覆通知,方完成計畫申請作業。

八、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本計畫雙邊機構需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同時留意院方參與人員資格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2. 請注意醫院公告,於醫院系統上傳「承諾書」處,上傳長清計畫作業要點即可。

  3.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感染性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應於計畫申請時取得相關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若計畫申請時未附相關證明,須於計畫執行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完成補件,補件後始可使用並核銷計畫經費。

九、本案聯絡人:吳小姐 (#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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