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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清華大學與新竹臺大分院醫院合作研究計畫自1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截止收件

清華大學與新竹臺大分院合作研究計畫

一、計畫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可申請一年期至三年期。

二、計畫類型:個別型計畫,由一位清華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配合一位醫院專任人員共同主持。

三、研究主題:跨領域之生物醫學(生醫材料、藥物傳輸、組織工程、生醫奈米、再生醫學等);系統醫學(生醫影像、生物感測、生物資訊等);生醫元件(照護監控、人工輔具、生醫儀器等);分子醫學(癌症醫學、免疫與疫苗、心血管、神經科學/工程、結構生物等),並鼓勵嘗試性之新研究。

四、申請資格:

  (一)、清大計畫主持人

    1. 專任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

    2. 每位主持人至多申請一件「既有合作計畫」與一件「本年度新增合作計畫」,說明詳見112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二)、新竹臺大分院主持人

    1. 醫院專職員工且為清華大學博士班在學生

    2. 或主治醫師(含)以上相當人員

    3. 或博士後研究人員。

五、申請經費:不得編列固定設備。

六、申請時間:1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請方式:

  1. 本校主持人請繳交完整計畫書(請使用附件提供格式)之PDF檔yfwu@mx.nthu.edu.tw

  2. 請於截止期限前送達,並確認收到承辦人回覆通知,方完成計畫申請作業。

八、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本計畫雙邊機構需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同時留意院方參與人員資格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2.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感染性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應於計畫申請時取得相關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若計畫申請時未附相關證明,須於計畫執行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完成補件,補件後始可使用並核銷計畫經費。

九、本案聯絡人:吳小姐 (#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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