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辦法總表
115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一、申請資格
(一) 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人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於計畫執行年度內,不得出國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已有長期出國計畫者不得擔任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
(二) 每位主持人可申請件數:
- 榮台聯大計畫:每人限申請一件。
- 其他醫院計畫:僅可擇一申請一件。如執行年度已有通過預核之多年期計畫,亦視同一件,不可再申請新案。
- 敬請留意:本年度新增審查項目如下:
(三) 如曾執行由生醫中心承辦之醫院合作計畫,請檢附「論文發表佐證表」(格式請參考附件)。本表將併入今年度計畫申請書內容,並作為重點考核項目,敬請務必填寫完整,俾利審查作業順利進行。
- 相關論文發表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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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雙方主持人皆須為該篇論文的作者。
- 論文需註明雙邊機構名稱。
- 論文致謝處請註明「清華大學與**醫院合作計畫經費補助」(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醫院全名 Joint Research Program),並應明確引用計畫編號,格式為:「NTHU-醫院縮寫-計畫編號」(如:114QF***E1、114F7***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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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有關各醫院計畫全名及縮寫,請參考網頁說明。
二、計畫類別
- 本年度新增徵求「主題亮點計畫」:
- 各醫院計畫補助至多3件,補助經費為一般計畫之兩倍,以促進研究成果的亮點化與價值提升。
- 主題亮點計畫若未獲選,則轉移至一般合作計畫審查。
- 各醫院計畫申請資訊如下:
計畫類別 |
合作計畫單位 |
申請時程 |
計畫期程 |
計畫類別 |
主題亮點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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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總台灣聯合大學 |
114年06月13日 – 114年07月15日 |
115/1/1 - 11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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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別計畫僅可擇一申請 |
桃園醫院 |
114年07月28日 – 114年09月15日 |
115/1/1 – 至多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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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訂 |
114年08月01日 – 114年08月31日 |
115/1/1 – 至多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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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譯醫學。 (限定為2年內可實踐於臨床上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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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院 |
114年08月01日 – 114年08月31日 |
115/1/1 – 至多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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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I在生醫領域之創新應用 2. 慢性病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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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醫院 |
114年09月01日 – 114年09月30日 |
115/1/1 – 至多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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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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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 新竹附設醫院 |
114年09月01日 – 114年10月15日 |
115/1/1 – 11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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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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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 |
114年09月01日 – 114年10月15日 |
115/1/1 – 11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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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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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院 |
待定 |
115/1/1 – 至多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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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訂 |
三、申請方式:
(一) 請於截止期限前將計畫書上傳至系統。清大申請路徑為「校務資訊系統」>「研發處資訊系統」>「資訊系統入口」>「醫院計畫名稱」。
(二) 本計畫採雙邊機構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分別向所屬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留意計畫主持人資格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感染性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應於計畫申請時取得相關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若計畫申請時未附相關證明,須於計畫執行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完成補件,補件後始可使用並核銷計畫經費。
(二) 計畫結案後,請依各醫院計畫規定繳交結案報告,並參與成果發表會。
五、本案聯絡人:吳小姐 (#31252, yfw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