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與馬偕醫院合作研究計畫
一、計畫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可申請一年期至三年期。
二、計畫類型:個別型計畫,由一位清華大學教師配合一位醫院醫師共同主持。
三、研究主題:以基礎與臨床結合,具學術卓越、技術與應用創新為重點。
四、清大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1. 專任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
2. 每位主持人至多申請一件「既有合作計畫」與一件「本年度新增合作計畫」,說明詳見112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五、申請經費:不得編列固定設備。
六、申請時間:1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請方式:
1. 本校主持人請繳交完整計畫書(請使用附件提供格式)之PDF檔至 yfwu@mx.nthu.edu.tw。
2. 請於截止期限前送達,並確認收到承辦人回覆通知,方完成計畫申請作業。
八、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本計畫雙邊機構需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同時留意院方參與人員資格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2.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感染性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應於計畫申請時取得相關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若計畫申請時未附相關證明,須於計畫執行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完成補件,補件後始可使用並核銷計畫經費。
九、本案聯絡人:吳小姐 (#3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