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辦法總表
114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 申請資格:
- 助理教授級以上人員。
- 以下二類計畫,每位主持人於榮台聯大計畫可申請一件,其他醫院計畫僅可申請一件:
- 榮台聯大計畫
合作計畫單位 |
申請時程 |
計畫期程 |
113/6/14 - 113/7/15 |
114/1/1 - 11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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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醫院合作計畫:
- 含長庚醫院、新竹台大分院、國衛院、馬偕醫院、桃園醫院、高雄醫學大學及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計畫等七件合作案,僅可擇一申請。
- 如執行年度已有通過預核之多年期計畫,則視同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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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計畫單位 |
申請時程 |
計畫期程 |
長庚醫院 |
113/9/18 - 113/10/31 |
自114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
新竹臺大分院 |
113/8/1 - 113/8/31 |
自114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
國衛院 |
113/7/22 - 113/8/31 |
自114年1月1日起,至多二年。 |
馬偕醫院 |
113/8/12-113/9/30 |
自114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
桃園醫院 |
113/7/29 - 113/9/19 |
自114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
高雄醫學大學(暫緩合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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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 - 114/12/31。 |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 |
113/8/1 - 113/8/31 |
114/1/1 - 114/12/31。 |
- 申請類型與申請方式,請參考各醫院合作計畫頁面。
- 申請時請留意醫院申請程序及格式,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並依公告規定辦理。
- 本案聯絡人:吳珍怡 (#3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