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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清華大學與長庚醫院合作研究計畫自112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截止收件

清華大學與長庚醫院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期程自113年1月1日起,可申請一年期至三年期
  • 計畫類型:
  1. 個別型計畫:依研究專長提出申請。
  2. 整合型計畫:計畫應包含總計畫及三件子計畫。
  3. 延續型計畫:
    1. 請依原規劃方向與相關規定格式內容,提出112年度成果報告,以及113年度延續計畫申請書。
    2. 延續型計畫案審核未通過者,來年不再受理該計畫申請。
    3. 延續型計畫申請以延續一次為限。
  • 研究主題:跨領域之分子醫學、生物醫學、生物電子、醫學工程、生物資訊、臨床醫學、醫院管理、醫學倫理、轉譯醫學研究等。

(計畫內容以基礎與臨床結合,具學術卓越、技術與應用創新為重點。)

  • 清大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一)、專任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

(二)、每位主持人至多可擇二個機構申請合作計畫案說明詳見113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 申請經費:不得編列固定設備。
  • 申請時間:112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方式:請於截止期限前將計畫書上傳至系統。路徑為「校務資訊系統」>「研發處資訊系統」>「資訊系統入口」>「113年長庚醫院與清華大學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本計畫雙邊機構需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同時留意院方參與人員資格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2.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感染性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應於計畫申請時取得相關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若計畫申請時未附相關證明,須於計畫執行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完成補件,補件後始可使用並核銷計畫經費。
  • 本案聯絡人:魏小姐 (#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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