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辦法總表
116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一、本年度異動事項
- 合作機構及計畫項目調整
考量校內整體經費規模及資源配置需求,本校將以較聚焦方式推動醫院合作研究計畫。本年度合作機構及計畫項目較往年有所調整,請依徵件總表所列內容辦理申請。
- 提高單件計畫補助經費
為強化合作研究之深度及成果產出,本年度將適度提高單件計畫補助經費(以不增加總補助經費為原則),計畫核定件數將配合調整。
二、申請資格
- 編制內之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人員(不含半導體學院):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於計畫執行年度內,不得出國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已有長期出國計畫者不得提出申請。
- 每位主持人可申請件數:
- 榮台聯大計畫:每人限申請一件。
- 其他醫院計畫:僅可擇一申請。如執行年度已有通過預核之多年期計畫,亦視同一件,不可再申請新案。
三、計畫類別:各醫院計畫之申請資訊如下表,詳細規定請參閱各計畫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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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別 |
合作計畫單位 |
申請時程 |
計畫期程 |
計畫類別 |
主題亮點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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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06月15日 – 115年07月15日 |
116/1/1 - 11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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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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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別計畫僅可擇一申請 |
115年07月01日 – 115年08月31日 |
116/1/1 – 至多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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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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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臺大分院 |
115年08月01日 – 115年08月31日 |
116/1/1 – 至多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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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醫療。 限定為短期(2年內)可實踐於臨床上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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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院 |
115年08月01日 – 115年08月31日 (暫定) |
116/1/1 – 至多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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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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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醫院 |
115年08月01日 – 115年09月30日 (暫定) |
116/1/1 - 11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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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四、申請方式:
- 請於截止期限前將計畫書上傳至系統。清大申請路徑為「校務資訊系統」>「研發處資訊系統」>「資訊系統入口」>「醫院計畫名稱」。
- 本計畫採雙邊機構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分別向所屬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留意計畫主持人資格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五、其他注意事項:
-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感染性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應於計畫申請時取得相關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若計畫申請時未附相關證明,須於計畫執行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完成補件,補件後始可使用並核銷計畫經費。
- 計畫結案後,請依各醫院計畫規定繳交結案報告,並參與成果發表會。
- 計畫書格式:請使用附件116年度檔案格式,格式有誤將遭退件。
六、本案聯絡人:吳小姐 (#31252)
生物醫學科技研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