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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清華大學與桃園醫院合作研究計畫自110年8月15日至9月14日截止收件

清華大學與桃園醫院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期程自111年1月1日起,可申請一年期至三年期。
  • 計畫類型:個別型計畫,由一位清華大學教師配合一位醫院專任人員共同主持。
  • 研究主題:以基礎與臨床結合,重點方向為跨領域之再生醫學、系統醫學、生醫元件、分子醫學等精準醫學及智慧醫療領域,並鼓勵嘗試性之新創研究。
  • 申請資格:

(一)、清華大學計畫主持人

      1. 助理教授級以上人員。
      2. 每位主持人至多申請一件「既有合作計畫」與一件「本年度新增合作計畫」,說明詳見111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二)、桃園醫院計畫主持人

  1. 主治醫師(含)以上相當人員或具專業證照之醫事人員。
  • 申請經費:

(一)、本計畫補助經費不得購買固定設備。

(二)、經費之提撥、使用、動支核銷及結報等所有程序之相關事宜,雙方計畫主持人應依所屬計畫補助機構相關規定辦理。

  • 申請時間:110年8月15日至9月14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方式:於截止前合併下列資料為pdf檔,並繳交下列電子檔至wanfen.hus@mx.nthu.edu.tw
    1. 完整計畫書:111年格式如附件請注意版本有更新
    2. 檢附雙方個人資料表。
  • 申請時請同時留意院方參與人員資格、申請格式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 本案聯絡人:徐琬芬 (#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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