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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敬請依規定辦理。

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檢附該部發布令(含附件)、修正對照表各1份,敬請依規定辦理。
 
「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發布令與修正對照表請參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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