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申請單
1. 敬請依「感染性生物材料、傳染病檢體及相關生物材料輸出入管理規定」辦理。
2. 輸出入申請作業流程請參閱「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作業說明」。
3.「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申請單」校內簽核需7-9個工作天,請務必盡早提出申請。
4. 輸出(入)申請案涉及第二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或生物毒素時,應一併填報「輸出(入)第二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及生物毒素審查同意書」;涉及管制性生物毒素時,應一併填報「設置單位輸出(入)管制性生物毒素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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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林佳欣
TEL:03-5715131 ext. 31252
FAX:03-5726012
E-mail:chlin2@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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