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涉及從事狂犬病病毒檢驗及研究之設置單位,協助填報「狂犬病病毒檢驗或研究之實驗室生物安全問卷調查」。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管制署來文,敬請涉及從事狂犬病病毒檢驗及研究之設置單位,協助填報「狂犬病病毒檢驗或研究之實驗室生物安全問卷調查」,敬請依規定辦理。
說明:
一、近日國內發生鼬獾感染狂犬病事件,為確保從事狂犬病病毒檢驗及研究人員之安全,本署前以102年7月18日衛署疾管源字第1020500414號函,請相關單位加強其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在案(諒達)。
二、為了解國內從事狂犬病病毒檢驗及研究之實驗室生物安全現況,請旨揭設置單位之相關實驗室填報所附問卷調查,問卷請回傳生醫中心( chlin2@ma.nthu.edu.tw )。
三、如有填報相關問題,請逕洽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承辦人蔡先生(02-23959825轉3817)
生物醫學科技研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