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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局更新「感染性物質運輸規範指引」,煩請校內所屬實驗室遵循相關規範辦理。

函轉有關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更新「感染性物質運輸規範指引」,煩請校內所屬實驗室遵循相關規範辦理。

「感染性物質運輸規範指引」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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