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持有、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核備流程」,敬請依規定辦理。

教育部函轉疾病管制署檢送「持有、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核備流程」,敬請依規定辦理。

 

「持有、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核備流程」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