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理伊波拉病毒(Ebola Virus)出血熱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請依規定辦理。
「處理伊波拉病毒(Ebola Virus)出血熱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