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處理疑似狂犬病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規定」,敬請依規定辦理。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送「處理疑似狂犬病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規定」,敬請依規定辦理。

說明:因應近日狂犬病疫情,為提供實驗室檢驗人員處理疑似狂犬病病毒感染病人檢體及病原體之安全操作及防護參考,爰訂定旨揭規定,並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狂犬病專區(網頁:首頁(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一類法定傳染病>狂犬病>通報檢驗>實驗室生物安全),請逕行瀏覽或下載。

「處理疑似狂犬病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