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檢送「處理疑似H7N9人類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及「因應H7N9流感整備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檢表」各1份,煩請各單位加強督促實驗室工作人員遵守相關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
說明:
一、依據旨揭指揮中心102年4月13日流中指字第1020100049號函辦理。
二、因應中國大陸H7N9流感疫情,為提供實驗室檢驗人員處理疑似H7N9流感病人檢體及病原體之安全操作及防護參考,爰訂定旨揭規定,並已公布於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H7N9流感專區(http://www.cdc.gov.tw/professional/index.aspx,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H7N9流感),請逕行瀏覽或下載。
三、本案聯絡人:蔡威士,電話:(02)2395-9825分機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