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新型冠狀病毒(Novel Coronavirus)檢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準則,敬請配合辦理。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送「處理新型冠狀病毒(Novel Coronavirus)檢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準則」乙份,敬請配合辦理。

1.因應近日國際間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為提供實驗室檢驗人員處理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病人檢體之安全操作及防護參考,爰訂定旨揭準則,並已公布於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網頁:首頁(專業版)>檢驗資訊>生物安全>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規範)

2.「處理新型冠狀病毒(Novel Coronavirus)檢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準則」如附件,敬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