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長庚醫院-清華大學研究合作計畫開始接受申請

一、 計劃成員之組成及相關條件說明(依據國立清華大學與教學臨床醫院研究合作計劃作業辦法,詳如附件一):

  1. 計畫之期程為1年,自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2. 計畫主持人本年度申請清華大學與教學臨床醫院以補助至多二件為原則。相同題目或內容雷同或類似之計畫已獲補助者,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3. 本校尚有執行「榮台聯大計畫」合作之計畫,若計畫主持人已申請中或者正在執行榮台聯大計畫者,僅能於教學臨床醫院擇一申請。

  4. 每年度可擔任合作單位之共同主持人以二件為限。

  5. 除情形特殊者外,不得於執行期中申請變更主持人或申請註銷計畫。

二、 徵求範疇:

  1. 個別型計畫:由一位清華大學教師配合一位長庚醫院醫師共同主持。

三、 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申請人)資格:

  1. 申請機構:清華大學。

  2. 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須為現任清華大學專任教授及國科會計畫主持人。

  3. 計畫主持人則須正在執行國科會或政府、財團法人等單位之計畫。

四、 申請方式

  1. 申請方式:分成計畫構想書及詳細計畫書兩階段申請。以中文或英文撰寫,文件不全、不符合規定或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者,均不予受理。

  2. 計畫構想書:「個別型計畫-構想書」格式詳如附件二,請與個人資料表彙整成冊,由計畫主持人即日起至100年7月20日前,寄回承辦人信箱:s9880519@m98.nthu.edu.tw

五、 本案聯絡人:

  清華大學 生物醫學科技研發中心 助理 林佳欣

  TEL:03-5715131 ext. 31252 or 80588

  E-mail:s9880519@m98.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