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辦法
一、計畫目的:國立清華大學(以下簡稱「清大」)與高雄醫學大學(以下簡稱「高醫大」),為建立雙方跨領域之合作研究,促進學術交流暨臨床應用發展,進行研究計畫徵求。
二、計畫期程: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計畫類型:
(一) 個別型計畫:由一位高醫大人員配合一位清大人員共同主持,並鼓勵臨床醫師參與。
(二) 延續型計畫:
(三) 整合型計畫:
四、研究主題:
(一) 結合基礎與臨床,具學術卓越、技術與應用創新之研究。
(二) 為促進研究成果的亮點化與價值提升,本年度特新增優選主題:「運動醫學與精準運動」、「腦科學與神經科學」及「AI在藥物開發與運算」。獲選優選主題計畫之補助經費將優於一般計畫。
五、申請資格:
(一) 清大計畫主持人
(二) 高醫大主持人
(三) 績效指標規範
個別型、延續型計畫:兩校主持人「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含共同)名義」且為「兩校共同具名」發表原著論文1篇以上。
整合型計畫:(第1項為必要,第2~5項擇一)
須對外申請整合型計畫。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由雙邊專任教研人員共同具名之期刊論文至少1篇(每一子計畫)。
獲得整合型計畫1件(計畫主持人需含雙邊專任教研人員)。
經機構審查同意申請由雙邊計畫主持人擔任發明人(雙邊機構共屬專利所有權人)之專利1件,或授權技轉金大於或等於本計畫補助經費之技術移轉1件。
獲得補助金額大於或等於本計畫補助經費之政府單位產學計畫1件(計畫主持人需含雙邊專任教研人員)。
六、經費編列:
(一) 經費編列原則請依照雙方機構規定。
(二) 合作計畫經費由雙方每年各出資50%。
七、申請時間:114年9月3日(三) 至 10月15日(三) 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請方式:
七、其他注意事項:
如曾執行由清大生醫中心承辦之醫院合作計畫,請檢附計畫申請書內「十一、論文發表佐證表」。本表將列為重點考核項目,敬請務必填寫完整,俾利審查作業順利進行。相關論文發表定義請參考網頁說明。
八、本案聯絡人:
【清 大】吳語丰小姐,電話:03-5715131 #31252,E-mail:yfwu@mx.nthu.edu.tw。
【高醫大】林君珍小姐,電話:07-3121101 #2365,E-mail:cchenlin@k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