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清華大學與長庚醫院合作研究計畫自113年9月18日至10月31日截止收件

清華大學與長庚醫院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可申請一年期至三年期
  • 計畫類型:
  1. 個別型計畫:依研究專長提出申請。
  2. 整合型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自行組成研究團隊,研提整合型計畫,整合型計畫中每件子計畫之主持人須包含雙邊機構之研究人員,且應包含總計畫及 3件之子計畫。
  • 研究主題:跨領域之分子醫學、生物醫學、生物電子、醫學工程、生物資訊、臨床醫學、醫院管理、醫學倫理、轉譯醫學研究等。

(計畫內容以基礎與臨床結合,具學術卓越、技術與應用創新為重點。)

  • 清大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一)、專任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

(二)、每位主持人至多可擇一個機構申請合作計畫案說明詳見114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 申請經費:不得編列固定設備,每年每件個別型/整合型子計畫為清大補助40萬,林口長庚補助40萬,共計80萬元為上限。
  • 申請時間:113年9月18日至10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方式:請於截止期限前將計畫書上傳至系統。路徑為「校務資訊系統」>「研發處資訊系統」>「資訊系統入口」>「114年長庚醫院與清華大學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本計畫雙邊機構需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同時留意院方參與人員資格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2.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感染性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應於計畫申請時取得相關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若計畫申請時未附相關證明,須於計畫執行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完成補件,補件後始可使用並核銷計畫經費。
  • 本案聯絡人:吳小姐 (#3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