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清華大學與馬偕醫院合作研究計畫,113年9月30日收件截止
清華大學與馬偕醫院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可申請一年期至三年期。
- 計畫類型:
- 個別型計畫:由一位清華大學教師配合一位醫院醫師共同主持。
- 延續型計畫:
- 請依原規劃方向與相關規定格式內容,提出113年度成果報告,以及114年度延續計畫申請書。
- 延續型計畫案審核未通過者,來年不再受理該計畫申請。
- 延續型計畫申請以延續一次為限。
- 研究主題:以基礎與臨床結合,具學術卓越、技術與應用創新為重點。
- 清大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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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任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
- 每位主持人至多申請一件合作計畫,說明詳見114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 申請經費:不得編列固定設備。
- 申請時間:113年8月12日至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方式:請於截止期限前將計畫書上傳至系統。路徑為「校務資訊系統」>「研發處資訊系統」>「資訊系統入口」>「114年馬偕醫院與清華大學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 本計畫雙邊機構需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同時留意院方參與人員資格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感染性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應於計畫申請時取得相關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若計畫申請時未附相關證明,須於計畫執行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完成補件,補件後始可使用並核銷計畫經費。
- 本案聯絡人:吳小姐 (#3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