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辦法總表

113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 申請資格:
    • 助理教授級以上人員。
    • 以下二類計畫,每位主持人於榮台聯大計畫可申請一件,其他醫院計畫至多可申請二件
      1. 榮台聯大計畫

合作計畫單位

申請時程

計畫期程

榮總台灣聯合大學

112/6/15 - 112/7/17

113/1/1 - 113/12/31

      1. 其他醫院合作計畫:
      • 含長庚醫院、新竹台大分院、國衛院、馬偕醫院、桃園醫院、高雄醫學大學及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計畫等七件合作案,可擇二個機構申請
      • 如執行年度已有通過預核之多年期計畫,視同一件

合作計畫單位

申請時程

計畫期程

長庚醫院

112/9/18-112/10/20

自113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新竹臺大分院

112/8/1 - 112/8/31

自113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國衛院

112/8/1 - 112/8/31

自113年1月1日起,至多二年

馬偕醫院

112/9/1 - 112/9/30

自113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桃園醫院

112/8/15 - 112/9/15

自113年1月1日起,至多三年。

高雄醫學大學

112/8/1 - 112/8/31

113/1/1 - 113/12/31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

112/8/1 - 112/8/31

113/1/1 - 113/12/31。

  • 申請類型與申請方式,請參考各醫院合作計畫頁面。
  • 申請時請留意醫院申請程序及格式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並依公告規定辦理。
  • 本案聯絡人:魏禎瑩 (#3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