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清華大學與國家衛生研究院合作研究計畫,110年12月28日至111年2月10日收件

清華大學與國家衛生研究院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期程自111年4月1日起,可申請一年期至二年期。  第一年期程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第二年期程為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計畫類型:個別型計畫,由一位清大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以上專任人員,搭配一位國衛院助研究員級以上專任人員共同主持。本計畫優先鼓勵專任助、副教授/助、副研究員爭取。
  • 研究主題:本計畫首重研究創意,重點方向為跨領域/跨學院先期合作,並鼓勵嘗試性之創新研究。
  • 申請資格:

(一)、清大計畫主持人

      1. 編制內之專任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
      2. 每位主持人至多申請一件「既有合作計畫」與一件「本年度新增合作計畫」,說明詳見111年國立清華大學醫院合作研究計畫總表

(二)、國家衛生研究院主持人

  1. 國衛院編制內之專任助研究員級以上人員,不含合聘、兼任或借調至其他機構之研究人員。
  2. 每人以主持或共同主持一項為原則,於計畫執行期間,不得申請新案。同一研究主題不得重複申請。
  • 申請經費:
    1. 不得編列固定設備。經費編列原則須請依照雙方機構規定。
    2. 合作計畫經費,由雙方每年各出資50%,全程二年總經費1500萬,預定補助8至12個計畫。
  • 申請時間:110年12月 28 日 至111年2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兩年期計畫須於第一年期末提交進度報告或舉辦口頭成果報告(視情況調整),以審查執行成果,審核通過方得獲次年度補助,並依審查結果核給補助額度;若執行情況不符預期得停止補助
    2. 計畫若涉及人體研究須送IRB審查,申請人請於接獲補助通知後繳交IRB許可書,以利經費撥付。另若有涉及需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生物安全會核可之研究,同以上原則。
  • 申請方式:繳交下列電子檔至yfwu@mx.nthu.edu.tw
    1. 完整計畫書:111年格式如附件
    2. 檢附雙方個人資料表
  • 申請時請同時留意院方參與人員資格、申請格式與流程,並依規定辦理。

本案聯絡人:吳小姐 (#3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