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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實驗室消防與地震防護標準作業規定(範本)」,請各單位環安負責人協助落實管理。

函轉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微生物實驗室消防與地震防護標準作業規定(範本)」,請各單位落實管理,維護實驗與館社安全。

為強化全國微生物實驗室之防災能力,疾病管制局訂定旨揭範本供實驗室建立該標準作業規定。透過定期自我檢查,進行檢討、改善及適時修正,以落實預防火災、地震及其他災害之發生,並達到保障生命安全、減輕災害之目標。
本案聯絡人:疾管局施玉燕小姐;電話:(02)23959825分機3887。

微生物實驗室消防與地震防護標準作業規定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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