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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飼養於動物設施中的動物如需移動至設施外,必需要在animal protocol上詳細說明。

飼養於本設施中的動物如需移動至其他場所(實驗室)進行實驗及進行完實驗要再回到生物科技館暫存區者,必需要在animal protocol上詳細說明地點、路徑、運送方式等,尚未申請者需在正在撰寫的動物實驗申請表上直接敘明;已經申請通過者煩請下載填寫"實驗動物申請表修正單"(http://bmse.site.nthu.edu.tw/p/412-1194-10504.php?Lang=zh-tw),並在前述修正單上詳細說明地點、路徑、運送方式等。


生醫中心實驗動物設施 敬啟 07/2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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